其中,确诊病例王某忠,男,59岁,2020年1月16日5时50分,乘坐K4094次列车7车厢14A座从武汉出发,当晚20点3分到达清河城站。
确诊病例王某超,男,33岁,与王某忠为父子关系,于2020年1月19日晚上10:30分从武汉自行驾车回到清河,住入鸿祥国际小区家中。1月20日晚在清河县墨林食府聚餐。1月21日中午在清河县四方海鲜饭店聚餐。当晚在清河县英豪台球厅打球。1月22日至27日居家隔离。1月28日到清河县人民医院进行就诊并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同乘人员和其他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与王某忠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请您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当地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3、监测期间,如您和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在就医途中请您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4、与王某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果工作人员没有排查到您,请您首先积极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清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319-8280011),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如果您和您的家人已经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当地定点医院(清河县定点医院为清河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