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男,19岁,赵伏城村人,在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和支书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旅居史的情况下,拒不承认其有一周武汉居留史,给乡村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现公安机关已作出传唤训诫处分。
刘某某,女,19岁,焦家庄村人,1月10日从长沙坐车去常德,路过湖北,刻意隐瞒,谎报瞒报,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极其不负责。现公安机关已作出传唤训诫处分。
每一个群众的出行史、接触史、治疗史都是判断地方防疫状况的线索,都可能事关一地的疫情控制成效,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疫情防控正处关键时期,需要一再强调的是,打赢这场战“疫”,靠的是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需要的是人人参与,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主动上报自己是否有武汉、湖北接触史,这是对自己以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防可治,对于疫情核查,切忌谎报瞒报。另外,欢迎群众积极举报,关键时期,这是一种充满责任感的行为,是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温暖之举。
春天已经到了,待到“春风得意时”,我们一起携手“看尽长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