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推进第三批门店
有序复市营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复工复产复市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门店平稳安全有序复市营业,现就第三批门店复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市时间和范围
自3月2日起,全县门店(不包括洗浴、室内游泳馆、会展、住宿、网吧、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KTV、美容店、保健按摩店、足疗店等服务经营类单位,餐饮服务业和理发行业专项通知附后),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即可办理复业备案。
为避免登记备案人员过于集中,防止人员密集,提高办事效率,决定按照行业分批次分阶段办理。
3月3日上午:理发、大型商场行业。
3月3日下午:服装、鞋帽行业。
3月4日上午:土产、日用百货、家电、五金电料行业。
3月4日下午:电脑、通讯器材行业。
3月5日上午:维修、洗车行业。
3月5日下午:其他行业。
二、备案核准
门店从业人员返岗坚决做到“三个不要来”,即在湖北武汉或去过湖北武汉的不要来、发热的不要来、密切接触者不要来。做到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要来新。中风险地区人员来新要一律进行体检,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低风险地区人员来新的,原则上不再进行隔离。
证照齐全的门店办理复业备案时需携带如下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电子体温测量仪、消杀物品详单及门店从业人员名册等资料。对以上相关证件资料及防疫物品准备情况进行认定核准备案后,即可营业。
三、相关要求
1、门店复工营业要达到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经营主体责任。
2、经营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每天进行消毒作业至少3次,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并建立消毒台账。
3、配备电子体温测量仪。每天对所有经营人员及进入经营场所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并扫二维码进行记录(使用老年手机的老年人和小孩可测温登记进入门店,如有邢台市域外人员要做好登记并上报),另外查验经营场所进出人员的健康码。凡发现体温高于37.2℃,立即拨打电话4751951或120。
4、经营场所员工及所有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5、进店人员一律不允许聚众逗留,绝对不能留宿外来人员。
6、严格遵守物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严格执行防疫流程及规定,凡未按规定执行扫码进出的,一律扣留营业执照并停业整顿,达标后方可营业。
8、对未经备案许可擅自复市经营的门店,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扣留营业执照。对拒不配合执行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办公地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联系电话:4986198、4782588、4766356(餐饮)。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