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才,沙河一中设立了期末联考奖、学科竞赛奖和高考成绩奖等奖励制度,家庭贫困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一)期末联考奖:
从入学第二学期开始,每学期依据学生期末联考成绩,对年级前100名学生进行奖励。
1、年级1—10名,获一等奖学金600元∕人;
2、年级11—30名,获二等奖学金300元∕人;
3、年级31—60名,获三等奖学金200元∕人;
4、年级61—100名,获四等奖学金100元∕人。
(二)学科竞赛奖:
学生在校期间,在国家、省、市(地)学科竞赛(奥赛)中获奖,享受如下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2、省 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3、市(地)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
(三)高考成绩奖:
1、考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奖学金20000元;
2、考取邢台市前五名,奖学金5000元;
3、考取全国十大名校(按当年国家公布名次排序),奖学金2000元。
(四)“三免一助”政策:
1、资助对象:指具有一中学籍和河北省户籍的家庭贫困在校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困难残疾家庭和特困人员等共四类家庭贫困学生。(1)建档立卡贫困户。(2)农村低保户,低保对象仅限学生本人及父母。(3)特困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4)困难残疾,以学生本人或父亲或母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
2、资助标准:减免学费、减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含教辅资料),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
此外,沙河一中成立了爱心基金会,对国家助学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捐助的善款进行统一管理。学校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合理发放,以确保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实现上大学的人生梦想。
沙河一中将以一流的教学设施、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管理水平和一流的教学成绩,携手有志学子,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