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取暖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清洁过冬,现就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市、县(市、区)政府是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调度,分管同志要抓具体、抓细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今冬明春全省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正常平稳有序。
二、强化各项举措,抓好清洁取暖。各地要足额落实、及时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学校取暖经费(生均85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统筹解决。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满足学校取暖需要。已经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燃气企业和电力企业,确保学校气源和电力的稳定供应。还未进行“气代煤”“电代煤”的学校,要保证洁净煤兜底,进行清洁取暖。
三、认真开展排查,及时解决问题。各地要聚焦学校取暖设施运转、取暖经费拨付、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等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市级查到县、县级查到校、学校查到每一间教室、每一间宿舍,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及时解决。取暖期开始后,各地还要建立自查、抽查机制,对供暖温度不达标、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要及时发现解决。
四、强化安全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中小学安全取暖教育管理;中小学校要落实各项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后勤、教师、宿管员等相关人员职责,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利用安全教育课、专题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师生防火、防触电、防煤气和烟炭中毒等技能,确保取暖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中小学冬季取暖的良好氛围。要建立中小学供暖工作舆情监测机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和互联网舆情反映的个案问题,建立快速响应核实机制,稳妥应对处理相关问题。
为全面掌握各地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于11月13日前,将中小学冬季取暖准备、问题排查整改等情况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调研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造成学校无法正常取暖或形成不良影响的,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