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工作方针,持续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平安巨鹿、法治巨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激发全县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情,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将截止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成果、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主要成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巨鹿县公安局打掉恶势力团伙7个,一般团伙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名,破获九类个案29起;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三查”惩腐打“伞”共查处37人,立案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3人,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