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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获120名!邢台一地公布3起涉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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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1-5 14: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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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工作方针,持续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平安巨鹿、法治巨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激发全县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情,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将截止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成果、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主要成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巨鹿县公安局打掉恶势力团伙7个,一般团伙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名,破获九类个案29起;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三查”惩腐打“伞”共查处37人,立案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3人,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10人。

    典型案例

    一、巨鹿县XX村党支部书记XXX恶势力团伙案

    巨鹿县XX村党支部书记,在担任村支书期间,将手中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欺压百姓的工具,利用其宗族势力及其村支书职务形成的社会地位,与韩XX、李XX、韩XX等人纠结在一起,在本村及周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韩XX等人均受到法律严惩:韩XX(甲)判处6年6个月、韩XX(乙)判处5年9个月、韩XX(丙)判处3年3个月有期徒刑,其他6名同案犯分别判处1年2个月、1年5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


    二、张XX等人寻衅滋事案

    2020年3月28日凌晨,在巨鹿县开发区邦美厂门岗屋内,张XX、李XX、萧XX无事生非,分别拿着木棍、钢管、白酒瓶将孙XX打伤。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三、王XX等人敲诈勒索案

    2019年以来,王XX等人为占有巨鹿盐业市场,不让外县经营者来巨鹿销售。2019年6月2日晚,王XX纠集郭XX等人,在巨鹿县内以买工业盐和食用盐为由,让任县的盐商将盐送至巨鹿县,后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敲诈送盐者20000元现金和五吨盐。目前,涉案人员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收官之年,县委、县政府将坚决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集中优势兵力,铁腕扫黑除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深挖整治力度,坚决啃下“硬骨头”,攻破“硬堡垒”,坚决挖出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坚决打断黑恶犯罪的“黑金黑财”,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继续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大力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积极献言献策,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扫出风清气正,扫来朗朗乾坤!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定取得全面胜利!


    举报方式: 

    巨鹿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319-110

    15127915673 


    巨鹿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319-4326918    

    巨鹿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319—4326113

    邮政信箱:巨鹿县邮政信箱40号             

                                             

    巨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


    我就是牛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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