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9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唐某(男,30岁,南和区人)纠集多人在南和及周边频频进行违法犯罪。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从刑警支队、开发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调查。在掌握固定大量证据后,专案组果断收网, 将该涉黑犯罪组织14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经查,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唐某纠集唐某兴(男,31岁)、薛某磊(男,29岁)、周某(男,29岁)、田某磊(男,31岁)、冀某城(男,28岁)、张某鑫(男,25岁)、闫某博(男,22岁)、宁某龙(男,31岁)、高某科(男,30岁)、张某(男,30岁)、杨某桐(男,27岁)、张某(男,25岁,以上均为邢台市南和区人)、乔某强(男,31岁,邢台市信都区人),以南和区某车行为据点,长期发放高利贷,大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慑于该团伙淫威,受害群众敢怒不敢言。
2016年12月16日,唐某妻子驾车和一辆厢货车会车时,与厢货车司机发生口角,唐某妻子即打电话给唐某,唐某纠集唐某兴、杨某桐、张某、冀某城等人开车在南和和阳大街将该厢货车截停,当街打厢货车司机,唐某兴、张某、冀某城还将厢货车砸坏,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该团伙慑于形势选择暂时蛰伏。2019年,唐某用该车行的非法收入在南和区注资成立某汽修服务公司和广告公司,并安排团伙成员高某科、周某负责具体业务,营业收入用于维系该组织活动。
经深入调查查明,该团伙累计作案30余起,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等。
目前,唐某等14名涉黑犯罪组织成员已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