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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G107国道邢台市区(内丘县与市区界至市区与沙河市界)段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在G107国道邢台市区(内丘县与市区界至市区与沙河市界)段实施货车靠右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最右侧车道为货车行驶车道,中间车道为货车超车道,超车时不得影响后方机动车正常行驶,禁止占用中间车道连续超车,禁止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和超车;在桥梁、弯道、坡道等特殊路段不得超车;遇有前方出现紧急情况造车交通中断或拥堵时,货车必须靠右侧车道依次停车等候通行,严禁穿插、并行。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即日起开始实施,自2021年3月1日对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
特此通告。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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