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7679003人,占50.50%;女性人口为36931232人,占49.5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02,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0.82。总人口性别比较全国平均水平低3.05,性别比结构趋于平衡。
河北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地区有1个,在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6个
全省各地区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地区有1个,在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6个,少于500万人的地区有7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地区合计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为59.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地区依次为:廊坊、石家庄(不含辛集)、保定(不含定州、雄安新区)、邯郸、沧州,分别增加1105248人、1092589人、268473人、239307人、166721人。
河北60岁及以上人口占19.85%,老龄化进度逐步加深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088968人,占20.22%;15-59岁人口为44709219人,占59.9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812048人,占19.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387937人,占13.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3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68个百分点。
河北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4910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4910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296人增加为12418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12年提高至9.84年,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文盲率由2.61%下降为1.5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6个百分点。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我省发展高等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的政策效果,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河北乡村人口减少1048.5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13个百分点,城乡人口结构历史性变化
全省城镇人口为44816486人,占60.07%;乡村人口为29793749人,占39.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241158人,乡村人口减少1048513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13个百分点,10年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61个百分点。10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革。
河北:省内流动人口为1217.8万人,跨省流入人口为315.5万人,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977564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4442713人,流动人口为1533292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15527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1776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38.3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73.86%;流动人口增长12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