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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高考报名由一次性完成,改为分报名和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两段进行,其中,报名时间安排在高三上学期的11月份,确定选考科目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4月份。 报考类别由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6类,改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招生计划由按文科、理科分别编制,改为普通类、体育类按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不区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统一编制。 考试科目由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改为“3+1+2”模式。考试时间由2天改为3天。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平行志愿批次由原来以学校为单位,1个“学校+若干专业”为1个志愿,改为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普通类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原,艺术类、体育类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改革前,考生填报志愿时,同一个科类,考生基本可以填报拟报考学校的所有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拟报考学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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