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襄都区内小学毕业生,且符合襄都区初中招生条件的):
1.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及核实
襄都区内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负责登记、审核毕业生房产、户口和居住证信息,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复审。
2.划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公布划片招生名单
区教育局根据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7月16日将符合在襄都区上公办初中的名单下发各初中学校和小学。各小学负责通知到每名小学毕业生。
3.报到时间及携带相关证件要求
7月18日至20日,初中学校依据名单,办理第一批新生报到手续。家长对照以下六类情况,结合自己实际准备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房户一致”:具有襄都区户口、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少年100%产权所有。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水费或电费正式收据。
2.“直系三代”: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父母)无房产,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同户籍同居住的: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水费或电费正式收据。
3.“拆迁户”:学校服务片区内市区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的,按户籍地址所属学校分配学校,家长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口簿、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4.“有房无户籍”:无本区(片区)户籍,但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100%产权所有,长期实际居住。家长需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6个月以上水费或电费正式收据。
5.“有户籍无房产”: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有襄都区户口、但无房产的,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6.“外来务工子女”:在本区租房的务工人员子女,家长需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二)第二批(襄都区外小学毕业生,且符合襄都区初中招生条件的):
1.具有襄都区户籍、房产或居住证、需到襄都区上初中的,监护人可在7月22日至7月24日期间,对照第一批六类情况,并结合自己实际,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地点为:邢台市龙泉小学(龙泉东大街350号)阶梯教室。
2.区教育局结合第一批新生报到情况、第二批新生登记情况以及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区内学生情况,合理确定第二批报到名单,并于8月5日发各初中学校。各初中负责通知到第二批登记的每名小学毕业生,并及时安排好报到工作。
3.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一新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