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张家界、郑州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安徽、辽宁、广东、四川、北京、湖南、湖北、河南、海南等多省市均报告新冠病毒肺炎南京关联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国内118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邢返邢;已来邢返邢人员和确需来邢返邢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做到非必要不外出。请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邢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再外出参加活动。
三、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四、基层、社区要做好常态化管控。各社区(乡村)要落实好包联责任,实行楼门长和小区负责制。进出社区(乡村)要执行车辆消毒、来客登记、测温验码、电子化门禁制度。
五、各级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等要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六、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对购买其他药品的人员一律进行验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并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等措施。
七、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进出管理。商超、酒店旅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学校、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八、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降低疫情风险。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我市已开放12-17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请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在校生请积极主动进行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九、主动配合,共同抗“疫”。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康复措施,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