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除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两家区级医院认定有禁忌症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必须在8月22日前完成接种。
二、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5日内做到“应接尽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等从业人员,必须持疫苗接种证明才能上岗。
四、接种程序必须严格规范。居民在接受接种过程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始终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扎堆,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五、接种记录必须全面查验。对出入全区农村、社区(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超市、饭店、医院、影院、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公园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严格查验疫苗接种信息。对没有接种疫苗人员,依规进行教育和引导,确保其尽快进行疫苗接种。
六、服务居民接种必须细心暖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必要的饮用水、休息座椅、防暑防雨用品等服务。要重点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对老人、小孩、行动不便者等人员,应优先安排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