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区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构建免疫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将在全区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8月20日起,全区办公楼宇、居民小区、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政府,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社区,属地乡镇政府及社区收集信息后统一报送至区防控办,由防控办推送至未接种人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三、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希望广大居民出入全区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要求,避免因接种新冠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的不便,请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尽快接种,确保应种尽种、早种快种。
请大家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新冠疫情防控成果,共同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