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干部带头接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除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且注明不宜接种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应在8月20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
二、居民应接尽接。全县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25日内应尽快到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做到“应接全接”。
三、自8月19日起,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居民小区、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景点、车站、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学校、医院、银行、厂区等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查验工作。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县市场监管、商务、工信、交通、城管、邮政、教育、民政、卫健、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的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负责,并将结果汇总后上报到县大数据专班。
希望广大群众出入全县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服务和管理单位查验工作。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能接未接疫苗的群众,尽快接种,确保应种尽种、早种快种。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