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1月31日0-24时,邢台市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疑似病例3例。其中新增3例确诊病例分别为隆尧县2例、新河县1例:患者一,隆尧县人,男,69岁,1月28日出现发热伴乏力、咳嗽、咽干症状,1月31日被确诊;患者二,隆尧县人,女,10岁,1月28日出现发烧症状,1月31日被确诊,患者一和患者二均为该县北柏舍村人,为祖孙关系,与1月29日该县确诊的2例患者为同一家人。患者三,新河县菜园村人,女,65岁,1月21日乘G520次列车由武汉返回石家庄,然后由家人开车接回新河县,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确诊。
截至2020年1月31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例,其中隆尧县4例、清河县3例、临西县1例、巨鹿县1例、新河县1例。患者均在邢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均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发动组织各级干部职工从严从细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全力开展精准排查、隔离阻断和医疗救治,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有关专家提醒,公众要宁可把问题想得严重一些,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强化“宅在家里保平安”意识,不参加各种聚集性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交叉感染;必须出行时戴好口罩,特别是在密闭空间内,如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办公区等,一定戴好口罩,口罩鼻夹应压实;注意勤洗手,清洗口鼻,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公众健康管理措施,积极承担个人防病责任,共同行动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