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通行并设防疫检测站的道路出入口为:
1、富强街与和谐路交叉口;
2、富强街与北环交叉口;
3、振堂路与安新线交叉口。
4、振堂路与东环交叉口
其余县城出入口一律断交,不允许任何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通行要求
1、禁止一切县外车辆、人员进入县城区。
2.县内车辆、人员需进入城区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所在村或单位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城区。
3.城区内车辆、人员需出入城区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所在村(或小区物业)或单位开具加盖公章且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信,在出入口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出入城区。
4.对执行公务、运送医疗人员物资、民生保障及垃圾清运等特种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车证相符,在出入口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出入。(办理通行证需持单位盖章证明到城管局领取)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