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社区管理的通告
(第2号)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农村、社区、小区、写字楼、办公楼等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均实行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对本村、社区人员原则上实行出入卡制度,无卡严禁出入,具体制度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研究具体措施。对非本村、社区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其他地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对无物管小区由所属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同时提倡在村居、小区出入口铺设消毒垫。
二、全面做好排查登记。以村、小区为单位对所有住户逐房逐人进行摸排,特别是在公租房、出租屋等居住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以及探亲访友人员,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重点疫情区域人员建立详细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如实上报有关事项。对武汉、湖北等省外重点疫情区域及经停省外重点疫情区域后进入桥东区的人员,以及与外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市区外其他返邢进入桥东区的人员,需在达到住处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并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安全转移到定点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居民对以上人员不报告的进行举报。
四、加强出租房管理。辖区内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对已经租住的租户,房东及租户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情况。
五、自觉减少外出。除购买生活必需品、就医、疫情防控或重大紧急事项外,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建议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外出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避免人员聚集。公共休憩场所一律不得聚集人员开展活动;居民不得在村、社区小区内聚集、串门;严禁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村、社区内各类工程施工一律暂停,涉及民生的维修工程,需经村、社区同意并测温登记后方可进行实施;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七、做好个人家庭和公共场所卫生。广大居民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注意休息,适当锻炼,保持良好体质。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应广泛开展卫生整治行动,对辖区内主要干道、公共场所、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电梯、楼道、垃圾箱等重点部位,每天进行定时卫生清理和消毒。
八、依法依规处置。对拒不开门、不配合入户调查、不配合体温检测、不服从隔离管理、提供虚假信息、散播谣言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邢台市桥东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