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办法》旨在鼓励调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打击非法出版物、假媒体记者和网上涉黄涉非信息,维护我市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
该办法规定了属于举报范围的16项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制售传播(含网上)淫秽色情物品行为、“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及新闻敲诈行为、影响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涉“黄”涉“非”行为等共计11个方面逐条列出了奖励标准。最高奖励数万元。
据了解,举报范围还包括网络有害信息及出版物,携带、传播非法境外出版物及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举报主体增加了“扫黄打非”网格员、志愿者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进一步明确了举报奖励的程序及监督管理规定。
《举报奖励办法》适用于邢台市和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对举报人员通过书面、来访、电话、互联网或者其他形式,举报邢台市行政区域内“扫黄打非”范畴的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邢台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设立了“扫黄打非”网上举报平台,举报人可通过“掌上邢台”app、邢台发布微信公众号、邢台网等渠道登录,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通过电话:0319-3699091和邮箱xtshdfb@163.com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