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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居民医保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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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9-17 14: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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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再次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对持居住证参保的参保人,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年底前,全面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总额的8%,单独核算、单独管理,重点用于解决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原则上基金支付比例50%左右。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宽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患者覆盖面,确保年底前符合“两病”条件的患者全面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继续保持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此外,开展大病保险取消封顶线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政策,100%全额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给予低保对象不低于60%的定额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我就是牛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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