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以被告人吴迪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刘金钟、卢士博、吴岗、聂亚刚等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该组织为了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开设赌场,对不特定人员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卖淫、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刘金钟、卢士博等为骨干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刘金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五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卢士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六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占勇、聂亚刚等1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相应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