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同时进行,不分先后。
对于跨市招生民办学校按照省里规定由各个民办高中学校把他跨市招生计划通过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给邢台市教育局发函,也就是说计划从邢台市招生计划(招多少人)需要有所在市教育局给邢台市教育局发函,邢台市教育局收到函之后,根据均衡原则,根据邢台市高中的情况,根据他在邢台市招生的比例,最后由邢台市教育局确定在邢台市招生的人数,确定之后再发函。最后,所有的各地市之间确认的招生计划的函都需要汇总在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备案审查后面向社会公布。
招生的时间都是在各个地市中考分数公布以后,普通高中最低的录取控制线公布以后才能开展招生工作。
外地市高中按照邢台规定在邢台市可以进行自主招生,按照邢台市的规定不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超计划录取邢台学生。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如果想让孩子上外地的民办普通高中,一定要了解招生计划,是否在招生计划内,招生结束后录取的民办高中需要把确认计划内的录取的名单发到邢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要备案。否则无法做转移学籍工作,录取的结果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