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除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且注明不宜接种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
二、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县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22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自8月19日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文化馆、图书馆、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交车、出租车、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四、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政府、柳行农场、行业主管单位,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住建局、社区办,由各乡镇、柳行农场、住建局、社区办和行业主管单位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时接种疫苗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五、接种程序必须严格规范。各新冠疫苗接种点要科学合理划分接种功能区,设置独立的异常反应处置区。要严格细化操作技术规程,做好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接种后留观制度,坚决杜绝接种差错问题发生。居民在接受接种过程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始终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扎堆,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六、服务居民接种必须细心暖心。各新冠疫苗接种点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必要的饮用水、休息座椅、防暑防雨用品等服务。要重点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对老人、小孩、行动不便者等人员,应优先安排接种疫苗,并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