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根据本通告停机时间,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车辆购置税申报、发票领用、房产交易等涉税事项,尽量降低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影响。
(二)按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期间,纳税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17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本次系统升级后,“河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河北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性能更加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停止服务。届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组织安排纳税人培训并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消息。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参加培训和下载辅导资料,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
(四)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等待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