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为了适应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现清河县城管局委托河北诺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清河县环卫一体化辅助岗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 二、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试用期满后,参照县其它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24日至2月28日通过诺优考https://s.nuoyoukao.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提示:请报名者自主关注报名网站后期各环节信息公告。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后续各环节通知所产生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月24日至2月28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339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标准:根据应聘者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者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4)应聘者“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审核驳回”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具备应聘资格。 最终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17:30。 (5)应聘者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准考证打印:应聘者可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各环节准考证。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关注报名网站,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试题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长90分钟,共100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笔试结果运用以《笔试通知》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纸质版的《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各岗位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及《面试通知单》。 (五)总成绩排名公示及进入体检名单公告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通过诺优考网,进行总成绩公示,并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终止日期)。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根据《体检通知单》要求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考生将体检结果(医院书面报告)交至清河县城管局。相关费用由考试人员负担。 (七)拟录用公示与聘用 体检符合要求的考生进入拟录用公示,公示地点为诺优考网:https://s.nuoyoukao.com/s/2339,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并派遣至清河县城管局下属单位工作。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3、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招聘组织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招聘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假借招聘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进行电话通知),并请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各环节通知,避免错过,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1-85095710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河北诺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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