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会救助】可获取邢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临时救助等相关指南信息。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异地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参照我省异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参照《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具备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二)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收入。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不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 (二)具备或者恢复劳动能力; (三)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四)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五)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六)自愿申请退出特困供养。 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流程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申请——受理——审核—— 审核确认—— 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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