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中考】可获取邢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免考 因双手和眼部等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的考生,须持残疾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公示、县(市、区)实考办审核,并在市实考办备案后,可免考全部或部分科目。 免考考生成绩按对应笔试科目得分比例确定相应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点)。 缓考 因临时伤病或因事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实考办审核批准后,可予缓考。 各县(市、区)要制定补考办法,集中组织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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