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性住房】可获取邢台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 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在市中心城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青年人(新就业职工)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3.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满一年或自行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并取得居住证;或无居住证在市中心城区内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且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新市民、青年人可直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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