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政】一键获取邢台市内户籍办理、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受理点 受理范围 本省户籍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学习、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地点 全省具有户籍管理权限的公安派出所(含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证大厅),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不能办理。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公民,由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未满16周岁公民,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监护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无法证明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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