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预防接种查验】可获取邢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须知...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21年版)》对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的原则作了说明: (1)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2)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1.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3.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或预防接种卡)完整记录预防接种情况。 4、对无预防接种证的,接种单位应根据该儿童既往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 5、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后,应当在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页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供儿童监护人交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再次查验。 6、对漏种需多次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要预约下次补种疫苗种类及时间,直至漏种疫苗全部补种完成后,再将更新的接种完成信息,交予托幼机构、学校再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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