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学招生】可获取邢台邢台小学招生信息...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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