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临城县职教中心教师13名、临城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5名,详见《临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临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设置。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项目人员”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2023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岗位。 4.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为自设学科、交叉学科等情况导致学科专业代码不同,但与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也可报考。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临城县乡镇卫生院岗位中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岗位限邢台市辖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一方为邢台所辖县(市、区)户籍的视为具有邢台户籍);临城县职教中心教师岗位不限户籍。 8.岗位信息表中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凡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面试均合格,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先提交相关证明报名参加考试,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所报学科相应的高中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 9.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大学专科的岗位。 10.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邢台人才网(https://www.hext.lss.gov.cn/xtrcw/)。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交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交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交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考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临城县人社局人事股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申请退费的相关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考生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家庭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证明等资料,逾期不再补办。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或“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专岗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将剩余岗位数调整到同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基础知识分两类,报考临城县职教中心岗位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临城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临城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自行下载),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须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国家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岗位的,须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公告。在此期间,资格复审各项要求如有变化,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临城县职教中心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临城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ncheng.gov.cn)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临城县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临城县人社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n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如同一岗位中有多个聘用单位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具体要求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醒 1.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19-7185766 县卫健局 0319-7192770 县职教中心 0319-7107105 附件:《临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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