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注[邢台同城]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招生入学】获取邢台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政策。 为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权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任泽区户籍和区外户籍随迁子女,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出生年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段执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按实际居住地到招生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小学招生办法:网上报名、入户核实、免试入学。网上报名:家长下载安装“便利邢”,实名注册后,在首页点击“中小学招生报名”,进入后点击“任泽区招生报名”(或依次点击“情景”-“乐学邢台”-“中小学招生报名”-“任泽区招生报名”),然后选择对应入口进行网上操作报名;入户核实: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入户核实报名信息真实性;免试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小学段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招生片区应招尽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片区适龄儿童。 三、划片情况 为适应城区居住人口变化、学校布局调整,最大限度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按照“立足现实,尊重历史;统筹兼顾,优化配置;连片成块,相对就近;服务家长,方便入学”原则,结合城区居民小区分布状况,2024年对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中学小学部:西许花社区、庙上社区及旭阳大道以南—澧洺路以西—牛尾河街及牛尾河以北—润德路以东合围区域(北章固社区除外)。 区直属第一小学:牛尾河街以南—澧洺路以西—新兴街以北—圣水路以西—人民街以北—昌平路以东合围区域。 圣水路小学:新兴街以南—澧洺路以西—育才街以北—圣水路以东合围区域(林庄社区除外)。 北街小学:牛尾河街以南—昌平路以西—老大街以北—光明路以东—武庙街以北—裕华路以东—新兴街以北—政通路以东—游雅街以北—建设路以东合围区域。 北街小学林庄分校:覆盖林庄社区、谢屯社区、西豆村社区,及社区周边区域。 西街小学:游雅街以南—政通路以西—新兴街以南—裕华路以西—武庙街以北—通济路以西—育才街以北—滏阳路以东—人民街以南—建设路以东—兴隆街以北—平安路以东—锦绣街以南合围区域。 西街小学北章固分校:寺庄社区、辛留寨社区及牛尾河以南—建设路以西—锦绣街以北—平安路以西—兴隆街以北—润德路以东合围区域(含北章固社区牛尾河以北住户)。 西街小学太平庄分校:覆盖南西社区、于家屯社区、赵庄社区、太平庄社区,润泽未来城小区、金尊府小区。 第二实验小学:兴隆街以南—建设路以西—人民街以北—滏阳路以西—育才街(邢州大道)以北—润德路以东合围区域。 南街小学:武庙街以南—光明路以西—老大街以南—昌平路以西—人民街以北—华光路(任中西邻暂未开通)以西—育才街以北—通济路以东合围区域。 彰台小学:覆盖彰台社区。 昌平路小学:东县南社区、西县南社区、南甘寨社区、荷合春风小区及人民街以南—昌平路以西—饮马河街以北—任南路以东—育才街以南—华光路(任中西邻暂未开通)以东合围区域。其他学校不作调整,仍按照原服务片区招生。 第一实验小学:覆盖大东吴社区、大寨社区、张庄社区。 河头小学:覆盖河头社区、河头工业区。 吉庄教学点:覆盖吉庄社区、柴庄社区、郭家庄社区。 后营教学点:覆盖前营社区、后营社区。 北甘寨教学点:覆盖北甘寨社区。 其他各乡镇小学、教学点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各学区划定。 四、招生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小学 1.招生流程及时间 (1)报名。8月14日9:00-16日17:00,适龄儿童家长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各学校只接受政策咨询,不办理线下报名业务。今年招生平台无补录程序,各位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招生平台就会关闭。具体报名流程参看《便利邢-小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审核。8月14日-8月16日,报名资料线上审核,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7日9:00-15:00修改重新提交;特别提醒:8月17日只接受重新提交审核,不受理新报名;8月18日-24日入户调查线下审核。 (3)录取。8月25日,审核通过的学生,接到学校电话通知后(分批进行),由家长陪同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片区学校进行线下验证备案,验证通过后,领取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入学通知书(写明身份证号),确认录取。报名材料造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4)摸排。8月26日-9月7日,各小学要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调查,摸清每名适龄儿童的就学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不出现失学情况。同时,各小学要联合区内各初中共同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摸排,并将摸排结果报教育局,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均能顺利升入初中。 2.报名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家长要结合本家庭实际居住地,根据以下分类情况确定本人所属类别,备好所需证件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生源类别及所需材料如下: A.有房产类 (1)招生片内有常住房产,且房产为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需提供有监护人姓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等,如果住宅没有产权证件需提供住宅的大门口、院落全景两张照片)、户口本和常住信息材料等。 (2)招生片区内有常住房产,且房产为监护人所有,但因房产被抵押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抵押合同和常住信息材料。 (3)招生片区内有常住房产,且房产为监护人所有,但因继承、赠予、买卖等原因未及时过户的,需提供房产继承、赠予、买卖的公证书,原房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等,如果住宅没有产权证件需提供住宅的大门口、院落全景两张照片),常住信息和户口本。 B.祖辈房产类 (4)招生片内常住,房产为祖辈所有,且三代同户口本、监护人名下无常住房产(监护人有常住房产的,不属于此类别,按“有房产类”入学)。需提供祖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等,如果住宅没有产权证件需提供住宅的大门口、院落全景两张照片)、户口本和常住信息材料等。 C.拆迁类 (5)拆迁户未入住新居的,可按拆迁前住址入学,也可按租住地入学。按拆迁前住址入学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回迁协议、户口本等。按租住地入学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回迁协议、户口本、租房合同等。拆迁户已入住新居的,不属于此类别,按新居地址入学,参看“有房产类”“祖辈房产类”。 D.租住类(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6)任泽区户籍租住户(即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有监护人姓名的租房合同、工作信息材料(公职人员工作证、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单据、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社保单据)和常住信息材料。 (7)非任泽区户籍租住户(即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学校片区常住信息材料。无居住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有监护人姓名的租房合同及常住信息材料、工作信息材料(公职人员工作证、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单据、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社保单据)。 五、招生要求 (一)中小学招生报名期间,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均要设置“招生报名服务站”,并向社会公示政策咨询电话。在中小学招生期间接受家长政策咨询,并帮助家长解决报名过程中的操作难题,各位家长可随时到访或电话咨询。“招生报名服务站”和政策咨询电话均提供免费服务,请广大家长监督。提醒广大家长警惕借机收费行为,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 (二)任何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考试、测验,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足龄子女按时入学,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教会学校”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坚决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学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教育局联合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服务片区学校、学区和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五)所有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身体状况评估鉴定结果选择接受义务教育方式。身体条件适于随班就读的,监护人应送其进入片区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身体条件不适于入学的,要通过送教上门方式保证其接受教育,片区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 (六)报名入学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否则将导致录取失败且不能办理电子学籍。 (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区所有小学一年级不招收寄宿生。 (八)各学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出现《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2022-5)中提到的12项违规招生行为。要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以及任何形式的“实验班”。要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借用其他学校学籍违规招生,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学生,严防出现人籍分离现象。 (九)各学区、各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开始招生前,各学校要通过公示栏、电子屏幕、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对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进行宣传解读。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审核报名材料,逐一入户核实调查,核实无误的,向被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学生家长,并保留好存根。 (十)学校是实施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环节、时间、负责人和操作规范。招生工作开始前要开展专项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强调纪律要求。招生工作是广大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实事,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提醒:请小学生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便利邢”,按《便利邢-小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操作报名。 |
Archiver 手机版 邢台同城 冀ICP备16028317号-1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21-202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