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注[邢台同城]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招生入学】获取邢台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政策。 为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权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任泽区户籍和区外户籍随迁子女,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段执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按实际居住地到服务片区学校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考试、测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招生办法:对口直升、多校派位升学。 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招生片区按全区小学划片,每所小学都有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学生小学毕业后可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多校派位:区直属5所初中学校直升学位外的空余学位按比例派放到全区各小学,面向全区招生。 在优先满足本地直升初中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由学区根据5所初中学校派放在本地的学位数按小学毕业生升学志愿随机派位安排升学。 三、划片情况 第二中学:招收区直属第一小学、彰台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中学:招收北街小学、南街小学、西街小学、昌平路小学、河头小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后营小学、城区民办小学实际居住地在任城镇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第四中学:招收圣水路小学、南街小学大宋分校小学毕业生。 第五中学初中部:招收第五中学小学部毕业生。 第六中学和其他乡镇初中招收相应学区的小学毕业生。 区外户籍随迁子女和在外地接受小学教育后回我区升初中的我区户籍人员子女,直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参加直升或志愿报名(居住地在任城镇的到城关学区报名)。 四、招生流程和所需材料 1.招生流程及时间 (1)报名。8月14日-16日,小学毕业生或家长持“2.报名所需材料”到各学区(区直属小学)进行直升报名或填报升学志愿(并填写身份证号)。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过期不候。 (2)审核。8月14日-16日,各学区(区直属小学)开展报名资料审核,17日前将初审结果报教育局。18日-22日,入户调查线下审核。 (3)录取。8月23-24日,初中学校向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学校盖章校长签字的入学通知书(写明身份证号),确认录取。 (4)摸排。8月25日-9月7日,各初中学校要主动与片内小学沟通,共同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排查,摸清每名小学毕业生的就学去向,确保小升初不出现辍学情况。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类 户口本(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由毕业小学通过学籍系统导出打印、盖章)。 (2)区外户籍类 户口本(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由毕业小学通过学籍系统导出打印、盖章)、监护人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需提供有监护人姓名的常住房产信息(租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合同之一)和工作信息材料(公职人员工作证、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单据、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社保单据)。 五、招生要求 (一)中小学招生报名期间,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均要设置“招生报名服务站”,并向社会公示政策咨询电话。在中小学招生期间接受家长政策咨询,并帮助家长解决报名过程中的操作难题,各位家长可随时到访或电话咨询。“招生报名服务站”和政策咨询电话均提供免费服务,请广大家长监督。提醒广大家长警惕借机收费行为,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 (二)任何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考试、测验,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足龄子女按时入学,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教会学校”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坚决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学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教育局联合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服务片区学校、学区和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五)所有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身体状况评估鉴定结果选择接受义务教育方式。身体条件适于随班就读的,监护人应送其进入片区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身体条件不适于入学的,要通过送教上门方式保证其接受教育,片区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 (六)报名入学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否则将导致录取失败且不能办理电子学籍。 (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区所有小学一年级不招收寄宿生。 (八)各学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出现《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2022-5)中提到的12项违规招生行为。要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以及任何形式的“实验班”。要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借用其他学校学籍违规招生,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学生,严防出现人籍分离现象。 (九)各学区、各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开始招生前,各学校要通过公示栏、电子屏幕、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对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进行宣传解读。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审核报名材料,逐一入户核实调查,核实无误的,向被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学生家长,并保留好存根。 (十)学校是实施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环节、时间、负责人和操作规范。招生工作开始前要开展专项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强调纪律要求。招生工作是广大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实事,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提醒:请小学生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便利邢”,按《便利邢-小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操作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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