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取邢台最新申领补贴相关信息。 根据《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财社【2019】7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户籍在清河县的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并在就业服务部门登记,且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我县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公司股东及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的期限和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按照《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财社【2019】72号)文件执行。 三、受理补贴时间 2023年10月9日—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四、补贴的申报材料 1、《清河县2023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 2、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完税凭证; 3、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 五、办理地点 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4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29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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