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引进6名符合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4月6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等对引进对象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岗位要求 说明: 1.国(境)外院校排名,参考使用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2.学历学位低限,指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但具有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3.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人才引进后前2年到企业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2年后方可双向选择;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提交申请后予以辞退。企业视人才贡献情况予以奖励。 (四)限制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已在邢台市域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现工作岗位服务期限的; 8.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8:30至4月13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邢台党建之窗”、“邢台人才网”、“平乡发布”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平乡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rck7836109@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并拨打县委人才办电话(0319-7836109)予以确认。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 ①《平乡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在邢台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二)资格初审 县委人才办及其用人单位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三)面试测评 1.县委人才办及其用人单位组织开展面试测评(若报名人数较多,可增加专业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一般在“平乡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3.县委人才办及其用人单位按照测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县委人才办及其用人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个人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平乡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4月20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若是在邢台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纸质版。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递补测评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测评情况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县委人才办抽调专人成立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组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平乡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相关部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办理完成聘用手续后,选择放弃岗位或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用人单位可开具相关证明,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 2.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及1名紧急联络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欢迎有意回平来平创业就业的人才踊跃报考。 县委人才办负责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报名前其他相关事宜可咨询县委人才办:0319—7836109 附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平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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