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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9-10 20:00 / 发布者 : 牛小城 / 查看 : 168 / 评论 : 0

    摘要 :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为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男性48名,女性12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文身、重听、色盲、肥胖症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男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女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或具有基层公安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含2024年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9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9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8.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9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10日通过邢台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106.119.166.66:7500/i-3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


    交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交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交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交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邢台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根据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6)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以基层公安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体能测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1.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体测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2.体测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


    3.测评项目:1000/800米长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共三项。


    男子组:1000米跑≤4′55〞;纵跳摸高≥265厘米;10米×4往返跑≤13〞31。


    女子组:800米跑≤4′55〞;纵跳摸高≥230厘米;10米×4往返跑≤14〞31。


    4.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者或缺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对其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本岗位本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在邢台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与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模式,对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三方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第三方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专职留置看护辅警岗位工作,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管理使用。


    2.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清退意见,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合同。


    3.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4.工资待遇。实习期工资待遇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300元/月绩效考核(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保。实习期满考核后,根据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工资动态调整,按照《邢台市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层级工资,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319-3636116 (区社会事务局);

    0319-3337091 (区公安分局);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319-3335558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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