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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公告

    2024-7-22 19:00 / 发布者 : 牛小城 / 查看 : 5465 / 评论 : 0

    摘要 :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襄都区教育发展实际,现就依法有序做好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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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襄都区教育发展实际,现就依法有序做好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符合襄都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招生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襄都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及时间


    招生通过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审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线上报名:2024年7月29日8:30—8月1日21:30


    学校现场审核:8月3日8:30—5日17:30


    现场审核时间由学校根据报名实际通过招生平台另行通知。家长按照学校线上提示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四、线上报名、录取流程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通过手机微信扫码、浏览器输入网址(见附件2)或登录邢台市“便利邢”APP三种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襄都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用户设置密码→用户登录→进入小学招生报名→选择相关类别(只能选择一个批次)→选择相关类型→进入报名→承诺与报名须知→同意后按顺序依次填报信息、上传图片→保存提交→学校线上初审后确定现场审核时间→家长根据线上提示要求到学校现场审核→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录取。


    五、报名类别、录取批次顺序


    线上报名分为襄都区户籍、非襄都区户籍两类。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应依据《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附件1)及以下要求报名。学校录取分为四个批次,按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对应批次有学位的学校。


    (一)襄都区户籍


    襄都区户籍分为5类,具体批次、分类如下。


    1.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直系三代一致和拆迁户的适龄儿童


    (1)房户一致:学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2)直系三代一致:学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口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产。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3)拆迁户:襄都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选择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户口簿、监护人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2.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房户不一致: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口不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3.第四批次:有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户口、无自购住宅性质房产。户籍在襄都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白塔小学、南康庄小学、辛庄小学、前晋祠小学、旭阳小学、张家庄小学、朱田庄小学、东静庵北街小学8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户籍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大色学校、张村小学、北康庄小学、双楼小学、西大树小学5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需准备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二)非襄都区户籍


    非襄都区户籍分为2类,具体批次、分类如下。


    1.第三批次:有襄都区房产的适龄儿童


    有襄都区房产: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100%产权的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长期实际居住。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户口簿、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等相关材料。


    2.第四批次: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有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居住证在襄都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白塔小学、南康庄小学、辛庄小学、前晋祠小学、旭阳小学、张家庄小学、朱田庄小学、东静庵北街小学8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居住证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大色学校、张村小学、北康庄小学、双楼小学、西大树小学5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需准备居住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三)享受优待政策


    现役军人、烈士、消防人员及其他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报名前向所属部门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后转交区教育局,符合相关政策的,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六、相关说明


    1.线上报名先后次序、现场审核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线上填报信息与现场审核资料需相互一致、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而造成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承担后果。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办批准。


    3.监护人一般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自然人。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的,须出具离异判决书。适龄儿童属于领养的,监护人需提供领养证明。


    4.房产证明一般是指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历史原因或其他情况无法办理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备案的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及监护人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佐证)。


    5.截止报名前,有购房合同但未交工、未入住的,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按照《邢台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主城区新购房产未交付入住,且户口已迁入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公共地址的适龄儿童,按照第四批次报名,根据新购未交付房产位置选择第四批次学校。


    6.监护人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提供打印日期是距离现场审核资料时间一个月内的不动产查档证明。


    7.继续落实2020年招生文件中“自2020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


    8.继续落实2022年招生文件中“从2023年开始,非襄都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我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并以此申请学位的,按照《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要求,应有以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政策。


    9.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其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监护人的结婚证明。


    七、招生要求


    (一)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履行招生监管职责。相关股室、学校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学校依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校招生工作细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材料提供,要将招生范围、招生电话和有关要求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便于家长了解与咨询。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范围,落实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好班容量,最多不超过55人;要均衡编班和配备教师,不得采取测试、面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以及任何形式的“实验班”。未经批准,公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生源。招生过程中,学校要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对提供证件有疑问的,可采用入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决定其录取与否。


    (三)严格加强学籍管理。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不符合襄都区招生条件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坚决、全面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营造规范、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氛围。


    未尽事宜,以省、市、区相关文件为准。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0319-3605438、3605439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0319-3605022、3605044


    区教育局监督举报邮箱:


    qdjyk@126.com、jjz303@126.com


    区教育局来访接待地址:


    邢台市襄都区龙泉东大街350号


    附件:

    1.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2.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温馨提示


    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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