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为满足县市场监管局所属平乡(自行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2024年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财政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条件、岗位 (一)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岗位表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专业名称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 2.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要求;专业是本科学历的专业; 3.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9月21日。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高校在读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24年9月14日通过“平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http://106.119.166.66:7500/i-32)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06.119.166.66:7500/i-32);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7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8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缴费成功的考生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执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平乡县人社局433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招聘人数,并在“平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调整公告; 6.计划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106.119.166.66:7500/i-32)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平乡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平乡县人社局、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工作经历还要出具目前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出具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与考察 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进入体检、考察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国家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和“服务冬奥志愿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出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七)公示 1.平乡县人社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平乡县人社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不合格的或者在公示后自愿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醒 1.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平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平乡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7836668(市场监管局) 0319-7838388(人社局) 技术咨询电话:16631922217 2024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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