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取邢台最新供暖... 低保户缴费请携带低保证、身份证原件到我司营业厅办理。 需开发票的用户请于缴费当月在营业厅办理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安装热水器的热用户原则上需自行拆除,如若使用请到热力公司营业厅缴纳热损费100元/台。 本年不用热的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到我公司营业厅或拨打客服热线办理报停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采暖费的用户,视为本年度不用热,届时将暖气管道进行断管处理,如需用热请在次年9月30日前,到营业厅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提前缴纳采暖费后不用热的用户,需在11月14日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杜绝偷用热现象,如经发现,进行断管处理,本供暖季不予供热。如恢复用热,需在次年3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到营业厅办理申请供热手续。 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业主缴纳采暖费时需携带身份证到营业厅签订供热用热合同。(如缴费用户不是业主本人,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号) |
Archiver 手机版 邢台同城 冀ICP备16028317号-1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21-202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