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最低工资】可获取邢台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河北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上调标准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实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调整后,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0元,第三档每小时18元。 适用于企业 该通知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 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邢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 实行地区:邢台市区、沙河市、宁晋县、内丘县、巨鹿县、南宫市、平乡县、威县、清河县、隆尧县。 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 实行地区:临西县、广宗县、临城县、新河县、柏乡县 河北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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