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南宫市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医学人员61名>>>【点击查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具体要求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版)》。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岗位条件表中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5年 4月 7日通过”河北省南宫市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医院人事科(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北省南宫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邢台市南宫市胜利大街151号) 报名网址:ngsrmyyrsk@163.com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 3.报名时请同时携带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形式 1.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交流和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测试; 3.考试总成绩组成。考试总成绩由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组成。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技能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接到录取通知的的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要求处理。 (三)对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319-5701163 本公告由南宫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25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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