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取邢台相关县(市、区)发放消费券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稳经济政策措施,激发消费热情拉动消费回补,在端午节期间,开展政府惠民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一、发放及使用时间 发放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00。 使用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 二、面值设置 设10元券、15元券、20元券、30元券、50元券、100元券、200元券和500元券共八种面值。 三、领取范围 面向所有在临消费者。 四、参加商家 规模较大的商超、餐饮、住宿、家电、家居等商贸流通企业。 五、领取流程 关注“临城发布”公众号,在“临城发布”按照程序点击领取。 每个微信帐号每种面值每次限抢一张,先抢先得,抢完即止。消费者领取后在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通过扫码直接抵减。 六、使用规则 1.本期电子消费券为通用券,消费者领取后在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通过扫码直接抵减。 2.抵减标准: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券1张;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15元券1张;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20元券1张;单笔消费满300元,可使用30元券1张;单笔消费500元满,可使用5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10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1张;单笔消费满5000元,可使用500元消费券1张。 3.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金,严禁办理预付卡抵减。 4.电子消费券仅限于个人消费抵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不得使用电子消费券。 参加活动商贸企业名单 温馨提示 凡年内批发业营业额达2000万元、零售业营业额达500万元、住宿业营业额达200万元、餐饮业营业额达200万元的企业(个体)可申请加入限额以上企业。 咨询电话:0319-7192816 |
Archiver 手机版 邢台同城 冀ICP备16028317号-1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21-202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