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取邢台相关县(市、区)发放消费券相关信息。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8日上午8时至10月25日22时。 二、发放领取流程规则 1.为减少无效占用,消费者线下进店实际消费时,扫描指定商家提供的二维码领取消费券并核销使用,不消费、提前占用的视为无效。 2.消费券有效期为两天。 3.可以领券、使用券的门店,详见下文商家名单。 三、券别和活动商家 商超券(医药) 分别发放10元券(满100元可用),30元券(满200元可用),300元券(满2000元可用)。 每张券仅限消费一次。 适用于信之天商贸、恒信商贸、世纪联华购物广场、麦琪孕婴(旗舰店、和阳店、郝桥店、三召店、史召店、一小店)、富润粮油、恒生医药、汪鑫医药等零售企业。 餐饮券 分别发放10元券(满100元可用),30元券(满200元可用)。 每张券仅限消费一次。 适用于嗨乡(原沧狮门)火锅鸡店。 家电券 分别发放300元券(满2000元可用),400元券(满3000元可用),600元券(满5000元可用),1000元券(满8000元可用)。 每张券仅限消费一次。 适用于天润昌虹商贸、宏达家电、兴波家电商场、国威家电。 家具券 分别发放300元券(满2000元可用),400元券(满3000元可用),600元券(满5000元可用),1000元券(满8000元可用)。 每张券仅限消费一次。 适用于豪峰装饰城、掌上明珠家具。 电子产品券 分别发放300元券(满2000元可用),400元券(满3000元可用),600元券(满5000元可用),1000元券(满8000元可用)。 每张券仅限消费一次。 适用于鹰杰通讯。 五、注意事项 1.消费券数量有限,用完即止,仅限在指定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单位)使用。 2.政府电子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能使用的,过期自行作废。 3.政府电子消费券仅限于个人消费抵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不得使用政府电子消费券。 4.政府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 5.每单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政府电子消费券,不得累加使用。 6.消费者在使用政府电子消费券消费时,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但不得与政府组织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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