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
-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申请对象 1、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经南和区人社局认定,且认定时间未超过3年);
2、实现灵活就业后需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最长不超过3年 2、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自登记灵活就业后开始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2/3受理地点 资料受理:邢台市南和区人社局二楼东侧小会议室对面 就业登记:邢台市南和区人社局一楼东大厅1号窗口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0319-4563705 社保局缴费咨询:0319-456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