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

  •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申请对象 1、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经南和区人社局认定,且认定时间未超过3年);
    2、实现灵活就业后需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最长不超过3年
    2、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自登记灵活就业后开始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2/3
    受理地点 资料受理:邢台市南和区人社局二楼东侧小会议室对面
    就业登记:邢台市南和区人社局一楼东大厅1号窗口
    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0319-4563705
    社保局缴费咨询:0319-456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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