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
-
申请时间 2024年5月8日—2024年8月31日(正常工作日)申请对象 户籍在襄都区(本次不含火炬街道办事处、东汪镇人民政府辖区)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2022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含大病、长期医疗)人员,
包括:2021年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到期人员、以及2022年度首次申请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不包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及其职工、2022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详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告知及承诺书”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男60周岁、女50周岁,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身份证记载的年龄为准)。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2022年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超过缴费基数100%以上的部分不予补贴。间续缴费的以实际缴费为准,补贴时间连续计算。2022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再次认定),从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次月起给予补贴。计算方法:实际缴费金额÷缴费月数×可享受补贴月数×50%(进元取整)。申请地点 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热线 0319-3289818 0319-328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