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
-
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9日—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补贴对象 1、户籍在清河县的就业困难人员
2、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并在就业服务部门登记,且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我县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公司股东及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3、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按照《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财社【2019】72号)文件执行。办理地点 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4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