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时间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份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综合认证期为每年3月1日—3月31日,其它时间为自助认证期。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综合认证期为每年3月1日—3月31日,其它时间为自助认证期。
认证范围
柏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及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
现场认证
本人可以携带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居住村通过自助认证设备进行认证,也可以就近到所在乡镇社会服务保障站进行认证。如果您需要现场认证,请您合理规划好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操作指南
河北人社、易人社(以上三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一台手机可完成多人、多险种认证)
温馨提示
1.对于高龄、行动不便以及卧病在床人员,可及时与村委会和乡经办机构联系,我们将通过预约开展上门服务。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不能超过12个月,如认证周期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暂停待遇发放。待完成认证后,再予补发,请企事业单位待遇领取人员关注自己的认证周期。
咨询热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联系电话:0319-772210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联系电话:0319-772207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联系电话:0319-77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