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认证

  • 认证时间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为1-6月份认证一次。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特别提醒 一个认证期内可以多次认证,最新认证成功,认证周期自动顺延。待遇领取人员要自觉形成定期、多次自助认证的习惯。在认证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完成认证,递延有效期,避免影响您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span>
    认证范围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及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员)。
    操作指南 河北人社易人社(以上两种认证方式任选其一即可,一台手机可完成多人、多险种认证)
    认证要求 1.对逾期未完成认证人员,系统将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完成认证后,再予以补发。
    2.县、乡两级社保机构经办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协办员要做好认证宣传,确保资格认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对于涉嫌欺诈、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缴违规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咨询热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6156981
    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及工伤保险1-4级伤残待遇领取人员认证:6156989 61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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