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门诊共济政策
  • 如何划拨
  • 待遇标准
  • 共济待遇
答:是指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设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我市职工医保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和办法。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划入78元,其他用人单位划入51元。在职转退休,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024邢台门诊共济待遇标准>>[点击查看]
省内其他统筹区内异地就诊时,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在门诊治疗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我市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且未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按照本地门诊共济待遇比例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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